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工作小结 2015年,我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妇幼重大项目实施成效,促进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提高了新农合保障水平。2015年参合率为99.5%,人均筹资为470元,各级财政补助人均为380元,个人缴费人均为9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二是做好了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保障、重大疾病救治相衔接,贯彻执行市卫生局和财政局印发的2015年抚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保险补偿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三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抚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的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制定了具体的费用控制措施,规范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明确了部分医用材料补偿规定。四是强化了监管,对201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2、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