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强化制度反腐,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展预防工作平台,探索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机统一,从“单一式”预防向“立体式”预防转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强化法治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大力服务“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县委以(2016)12号文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了党委统一领导,并纳入了全县目标任务考核。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纪检、政法、审计工作的常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乡(镇)、县级部门也及时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