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AQ3.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 3 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 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
2、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中、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
3、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 30%人基本称职, 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 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 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 500 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 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 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广州市建协建设有限公司 2009年 1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