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府办发电201736号)要求,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下,我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法制工作的主线,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全面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标准,认真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涉及33个县直部门,行政职权共4605项,其中,行政许可228项、行政处罚3734项、行政强制171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333项。已于2015年12月30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16年10月20日,全县23个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