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自评报告根据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结合我乡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绩实际,对照*县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100分,政府驻地建成区自评得分100分、自主建设中心村自评100分。具体自评如下:一、省级中心村建设(100分)(一)建设规划编制(5分)我乡在*、*中心村庄规划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址科学,中心村庄人口达到了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自评得5分。(二)重点建设任务(75分)1.垃圾处理(10分) 村庄生活垃圾实现了“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处理;合理配置了垃圾桶、房或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自评得10分。2、饮水安全(6分)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满足生活需求,自评得6分。3、卫生改厕(7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得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