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关于开展残疾人民生工程考核和就业扶贫督查等工作的通知(xx残联办201678号)文件要求,xx县残联认真开展全县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与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民生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年初,xx县残联召开了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市残联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xx年残疾人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全年的工作重点和民生工程任务;及时成立了“县残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联络员,专人负责民生工程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印发了xx县2016年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与康复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5月初,县残联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各乡镇,走访了贫困残疾人家庭,向他们宣传民生工程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大大提升了残疾人对惠残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增进了民生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参与度。(一)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1、救助对象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是指经县民政局年度审核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