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调研2016年6月,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并由县政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为全面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近日,我县妇儿工委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一、全面摸底为留守儿童工作关爱保护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全面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我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对乡(镇)村上报的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取得了较为详实的数据,为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这次摸底排查的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如下:从总体规模看,全县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194人,(占全市留守儿童人数的19%),其中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的11022人,占90.38%;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43人,占1.17%;无人监护的578人,占4.74%;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