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纪检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村级纪检工作调研的部署要求,*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组织调研组深入10个镇街和30个行政村,详细调研了解村纪检委员选配、职责权限及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并依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合理化的整改建议,有效推进村级纪检工作落实。一、村级纪检委员设立情况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省、市纪委推进“123农廉工程”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工作,根据党章“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中纪发201126号文件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行政村党组织应设纪检委员,设党委的行政村可以设纪委”、*选组发20144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两委”换届选举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通知“提倡由没有兼任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规定要求,按照2014年底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求“村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的意见,各镇街在行政村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后,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名一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