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 考古发掘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 (下称“项目”)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 改革 委 以 关于汕湛高速 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 可行性 研究报告 的 批复 (粤 发改交通函 2017 2772 号) 批准本项目建设,广东省 交通运输厅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基 2017761 号) 批复 了项目的初步设计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 40%,银行贷款 60%,项目 发包人 及 招标人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
2、资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考古发掘 服务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接规划湛江调顺跨海大桥二期工程),经吴川市塘缀镇,樟铺镇,终于长岐镇黎屋村(接新建省道 S285),主线长 26.723km,连接线长3.691km。全线设置桥梁 7729.9 米 /22 座,互通立交 4处,服务区 1 处;主线采用设计速度 120km/h 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26.5 米;连接线采用技术标准为双向 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 32.0 米。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
3、标 内容为本 项目 高速公路范围涉及文物点进行考古发掘保护,拟考古发掘面积约为 800 平方米,最终以广东省文物局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 本次投标 。 ( 1) 单位负责人 1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 2、管理关系 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4多家子公司不得 同时 参 加本次招标 同一标段 的 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
4、理。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2 ( 2)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土建设计施工总 承包 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 3.3( 1)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
5、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服务指南栏 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 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30 时至 11: 30时,下午 14: 00 至 16: 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单位介绍信原件等一套资料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份,购买招标文件。
6、4.2 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由招标人免费提供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 招标人 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9:30 时 , 投标 人应于当日 上午8:30时至 9:30 时 将 投标文件 递交至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报名期间,某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
7、 3 名时,招标 人依法有权:( 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或( 2)依法重新招标。 3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 27 号 邮 编: 5101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711232978 电 子 邮 箱 :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1 月 29 日 附件一 :投标人须知 附件二 :评标办法 以上 附件可 从 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4 附件一 投标 人 须知 5 附件一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 目 概 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 名 称:广东省南粤交
8、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711232978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考古 发掘服务 建设地点 湛江市吴川市和坡头区境内 招 标 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高速公路范围涉 及文物点,进行考古发掘保护,拟考古发掘面积约为 800 平方米,最终以广东省文物局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建设 单位的管理机构 本项目 由广东省 南粤 交通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对全线实施建设管理工作。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入的 资 本 金与国内银行贷款,政府投入的资本金 40%和国内银行贷款 60%,
9、 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工程的 考古发掘服务 费用。 服务期 60 个工作日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 件 4-1 业绩要求:见附 件 4-2 主要人员资格:见 附件 4-3 主 要仪器设备要求:见 附件 4-4 信誉要求:见附 件 4-5 其他要求: / 2.1( 2) 近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5 原 2.5 项中 (2)为本标段的 设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 原 2.5 项中 (3) 与本标段的 设计 施工总承包单位、
10、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原 2.5 项中 (4) 与本标段的 设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 ; 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 5.1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否 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8 日前 5.3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 6.5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只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 控制价 873442 元 ,下浮率范围 0 %(含界值)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6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 否 7
1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8 日前 9.1 投标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1、详细说明投标人在近 三年( 2014 年 7 月 1日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履约不良被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通报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2、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所有资料。 11.1 投标保证金形式 现金 或 银行保函 ;如投标人采用现金担保,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且银行回执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并备注:吴川支线考古发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应为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
12、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22 日 17 时 0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 ) 账户名称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 招标人账号 44001490106053005066 11.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 120 日内 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1 份 ( 投标文件的全部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内容以 word 或
13、excel文档形式拷贝到投标人自备的 U 盘中, U 盘密封 入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 )。 13.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签名、盖章,无需 逐页 签名、盖章。 14.3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双信封法 ) 招标人 邮编: 5101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号 名称: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考古发掘服务投标文件 在 2018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分(即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启 14.4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双信封法 ) 投标人邮编 : 地址 :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汕湛高
14、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考古发掘服务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建议书) 投标文件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考古发掘服务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 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招标人名称 : 广东省南粤交通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 开标室(开标室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5.2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原定截止时间 3 日前 18.1 开标时间、地点
1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投标人需对开标情况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8.2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否 19.2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3 年内 20.2 本工程采 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 评估 法 22.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 小时 24.1 履约担保 无 3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
16、司监察审计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 27 号 电话及传真: 020 83730705 邮政编码: 51010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将本款内容增加:承诺函 11.3 将本款内容增加如下: 对于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还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计算原则如下: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 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 2)利息计算以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 3)利息金额计算四舍五入至分位。 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的利息支付通知后,须在一个月内持利息等
17、额发票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收款账号说明到招标人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保证金利息。 ( 4)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 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后,须在 2 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退款收据和退款申请,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 21.3 将本款内容细化为: 21.3 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 日。中标公示时,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3.4 增加 23.4 款如下: 23.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 32.1 增加 32.1 款如下: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 (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 ( 补遗书、 招标人 控制价及下浮率范围等 ) 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