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整治调研报告近年来,基层街道(乡镇)因“为官不为”被行政问责的党员干部涉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领域,大多是因失职渎职所至,这种“为官不为”的行为其实质就是“庸政”、“懒政”、“误政”的行为,导致工作延误、工作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存在问题从这些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有的认为街道、社区(村)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难以到位,甚至认为管也是白费口舌,徒劳无功,干脆放任不管。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仍在“打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拉关系搞协调,用传统方法来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