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D-SCDMA展示厅改造项目 装饰工程 项 目 名 称 : 展示厅改造项目 装饰工程 选 型 人 : 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2009 年 4 月 8 日 目 录 第一章 参赛 须知及 参赛 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 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竞赛 最高限价 第七章 参赛 文件 参赛 函部分格式 第八章 参赛 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九章 参赛 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1 第一章 参赛 须知及 参赛 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 参赛 须知前附表 二、 参赛 须知 (一)总则 (二) 竞赛
2、 文件 (三) 参赛 文件的编制 (四) 参赛 文件的提交 (五)开选 (六)评选 (七)合同的授予 2 一、 参赛 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TD-SCDMA 展示厅改造项目 装饰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4 1.1 承包方式 实行工程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报建、包验收通过。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竞赛 范围 竞赛 范围详见 竞赛 文件 参赛 须知 2.1 条 。 7 2.2 工期要 求 工期要求详见 竞赛 文件 参赛 须知 2.1 条。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参赛
3、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接受报名前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签署合同前进行资格后审 11 13.1 参赛 报价方式 报 参赛 降点数, 参赛 降点数为负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二位及以后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如 参赛报价降点数大于 -5 时,为无效参赛报价。 ( 参赛 报价不得出现百分号“ %”) 12 15.1 竞赛 有效期 为: 180 日历天(从 竞赛 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参赛 担保金额 14 5.1 踏勘现场 及答疑时间 集合时间: 无 集合地点: 无 答疑时间
4、 : 2009 年 4 月 10日 16 时 00分 答疑 地 点 : 滨河大道号 国通大厦 27 楼会议室 15 17.1 参赛 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参赛 人的替代方案 3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6 18.1 参赛 文件份数 参赛 函部分:一份正本 技术部分: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 二份电子副本 承诺书部分: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 商务部分:一份正本( 参赛 报价) 17 21.1 参赛 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广东有限公司 深圳分 公司 竞赛工作小组 地 点 : 滨河大道号 国通大厦 3 楼 A4 会议室 时间 : 2009 年 4 月 1
5、4日 9时 30 分 18 25.1 开选 开始时间: 2009 年 4月 14 日 9时 30 分 地点: 滨河大道号 国通大厦 3 楼 A4 会议室 19 33.4 评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20 38.3 履约担保金额 中选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暂定合同价款的 30%) 中选方提供的支付工人工资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3%) 以上担保,中选方应于发出中选通知书后十个日历天内提交。 注: 竞赛 人根据需要填 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4 二、 参赛 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 竞赛 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项第 5项; 1.
6、2 本 竞赛 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承包方式 1.3.1 中选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 1.4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4.1 参赛 人必须在 参赛 文件中作出书面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承诺书的格式见第七章)。 1.4.2 若中选 人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 竞赛 人要求达到的标准,则按中选人承诺的标准作为约定质量标准。如验收时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中选人承诺的标准,则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 2%向承包人计收违约金。 1.4.3 若中选人承诺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于 竞赛 人要求达到的标
7、准,则按中选人承诺的标准作为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如验收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不到中选人承诺的标准,则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 1%向承包人计收违约金。 1.4.4 本次共入围中选人 贰 个,该 贰 个中选人按 1.4.5 条的规定,分配本此 竞赛 项目的工程量。 1.4.5 工程量分配方法 : 由中选人负责本项目; 其中 一 家负责 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新街口大楼 114 号商铺TD-SCDMA 展示厅 ,另一家负责 罗湖区松园路北侧宏翔花园 1235 栋裙楼商业第一层 1055 号TD-SCDMA 展示厅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分配额),实际工程量以中选后签定合同为准。
8、 2、 竞赛 范围及工期 2.1 本 竞赛 工程项目的 竞赛 范围 如下: 施工内容包括: 服务厅工程内容均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含装饰、电 气、空调、5 给排水等工程),不包括消防系统工程、智能弱电系统工程和钢结构及结构加固工程, 免费配合家私安装工 程、设备安装工程、办公配套等。 2.2 本 竞赛 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 如下: 计划 2009 年 4 月 25 日开工,(不作为索赔依据,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009年 5月 16日竣工; 总工期为 22 个日历天。 3、资金来源 3.1 本 竞赛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 参赛 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4、合格的 参赛 人 4.1 参
9、赛 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项。 4.2 参赛 人合格条件详见本 竞赛 工程施工 竞赛 公告。 4.3 本 竞赛 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 参赛 人。 4.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参赛 。 5、踏勘现场 5.1 竞赛 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时间,组织 参赛 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 参赛 人获取有关编制 参赛 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参赛 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竞赛 人向 参赛 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 竞赛 人现有的能被 参赛 人利用的资料, 竞赛 人对 参赛 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
10、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 竞赛 人允许, 参赛 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 竞赛 人的项目现场,但 参赛 人不得因此使 竞赛 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参赛 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参赛 费用 6.1 参赛 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 (二) 竞赛 文件 7、 竞赛 文件的组成 7.1 竞赛 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参赛 须知及 参赛 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竞赛 最高限价 第七章 参赛 文件 参赛 函部分格式 第八章 参赛 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九章 参赛 文件技术部
11、分格式 7.2 除 7.1 内容外, 竞赛 人在提交 参赛 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赛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 竞赛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竞 赛 人和 参赛 人起约束作用。 7.3 参赛 人获取 竞赛 文件后,应仔细检查 竞赛 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 竞赛 文件 3 日内向 竞赛 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 参赛 人自己承担。 参赛 人同时应认真审阅 竞赛 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 参赛 人的 参赛 文件没有按 竞赛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参赛 文件没有对 竞赛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赛 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12、,该 参赛 有可能被拒绝。 7.4 参赛 人在领取施工图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时需交纳人民币 3000 元作为资料押金,押金待 参赛 工作结束,资料完整 送回时无息退还。如资料损坏、丢失, 竞赛 人按每张不低于 100 元扣减 参赛 人押金,直至扣完为止。评选结束 14天内, 参赛 人仍未退还资料的, 竞赛 人可以没收 参赛 人的全部押金。 8、 竞赛 文件的澄清 及答疑 8.1 参赛 人若对 竞赛 文件有任何疑问, 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 竞赛 答疑会召开时间前递交给 竞赛 人, 向 竞赛 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 竞赛 人根据需要主动对 竞赛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 参赛 人的要求对
13、竞赛 文件做出澄清, 竞赛 人都将于 参赛 截止时间 3 日前7 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 参赛 人发送。 参赛 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 于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 竞赛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 参赛 人领取到 竞赛 文件后, 参赛 人对 竞赛 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或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招标答疑会前递交 竞赛 人,并准时参加招标答疑会。招标答疑会上所作的解答和补充修正均以答疑文字为准,并作为 竞赛 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纪要及补充资料前后有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参赛 人必须响应 竞赛 文件,并在充分理解 竞赛 人提供的全
14、部 竞赛 文件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 参赛 文件。 参赛 人若对 竞赛 文件有疑问,必须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前提出,否则, 视为认可;规定的答疑时间后不再接受 参赛人的咨询。 9、 竞赛 文件的修改 9.1 竞赛 文件发出后,在提交 参赛 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 竞赛 人可对 竞赛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竞赛 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 参赛 人, 参赛 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 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竞赛 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 竞赛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竞赛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竞赛 文件、竞赛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15、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 参赛 人 在编制 参赛 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 竞赛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 竞赛 人将酌情延长提交 参赛 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 竞赛 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9.5 有关 竞赛 文件的重要说明 9.5.1 竞赛最高限价: 人民币 85.58 万 元 。 9.5.2 工程结算方法 本工程 按实结算 ,结算时除工程变更、设计变更, 单价 不再调整。 ( 1)由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变更费用均由中选人负责; ( 2)由非中选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变更费用由 竞赛 人负责; 最终结算价款为:按第二章
16、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 57 条执行。 9.5.3 工程款拨付方法 9.5.3.1 发包人与中选人签定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 30%付工程8 预付款; 9.5.3.2 待单个场地 工程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且由监理单位与发包人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少于施工图工程量时,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作为进度款;竣工验收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结算书,经监理审核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扣除工程结算价 3%的工程保修款(工程保修款在装修工程保修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结清)和其他应扣款(含施工考核扣 款)
17、,一次性支付其余工程款。 9.5.4 在工程验收时,中选人应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馆要求的分部工程完工资料或竣工资料,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9.6 本 竞赛 文件的解释权归 竞赛 人 (三) 参赛 文件的编制 10、 参赛 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参赛 文件和与 参赛 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 参赛 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参赛 文件的组成 11.1 参赛 文件由 参赛 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 查文件。 11.2 参赛 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参赛 申请书(按 竞赛 文件第六章格式填写), 参赛 申请书须加盖 参赛 人法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1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1.2.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11.2.4 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2.5竞赛 文件要求 参赛 人提交的其他 参赛 资料: 1. 参赛 人资质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