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我有幸参与了*省审计厅在*月上旬至*月中旬组织的全省对2013年至2015年5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的交叉审计工作。在审计中,发现了地方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中一些突出问题,笔者认为社会抚养费作为国家为控制人口增长而采取的一项经济限制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手段。这些发生的有关问题亟待解决,否则,将影响地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还将影响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地方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国家“单独两孩”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经入户调查,有部分政策外生育人员对政策认识不清。有的政策外生育对象认为“单独两孩”政策就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了。国家让生二胎了,就不应交罚款了。甚至还出现少数对象找乡镇计生办吵闹要求退还社会抚养费的现象。2、社会抚养费征收面临十分困难的境地。*省公安厅、省卫计委于2015年1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后,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的前置条件的规定取消了。现在政策外生育对象上完新生婴儿户口后,对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