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11 ( 1)所有绝缘、检查工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 2)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装和架设。 (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火灾,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 7)用摇表测定绝 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
2、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 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 运行。 ( 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 10)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 11)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拖拉绳。 ( 12)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 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 13)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
3、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 14)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 15)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 16)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 3km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 雷雨,停止工作。 ( 1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 18)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
4、停电工作时: a.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b.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器。 c.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d.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 用品。 e.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的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f.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 19)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 2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的有接地有的接零。 ( 2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 丝(片)。 ( 22)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 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 23)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广州市建协建设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