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玉龙镇 2018 年春节灯饰工程 发 包 文 件 发 包 人: 重庆市大足区 玉龙镇人民政府 (盖章) 代 理 机 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八 年 二 月 2 玉龙镇 2018 年春节灯饰工程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玉龙镇 2018 年春节灯饰工程 已由 以大足发改投【 2018】 25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 ,发包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 公开摇号确定承包商 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 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玉龙镇 2018 年春节灯饰
2、工程 2.2 建设地点: 大足区玉龙镇 2.3 建设内容: 对大足区 玉龙镇政府及街道 进行迎春灯饰的采购、制作、安装等工程内容。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以本工程效果图及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详见大足财评 2018 82 号)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 2.4 工期: 4 日历天。 3.发包范围: 3.1 发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以本工程工程效果图及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详见大足财评 2018 82 号)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项目工程费用 47.68 万元。 3.2 发包价格 ( 1)发包人按 详见大足财评 2018 82 号 报
3、告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 2)本项目发包价详见 详见大足财评 2018 82 号 报告确定的发包价: 47.68 万元(大写: 肆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 (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 1567 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 2013】 83 号 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 2013】 85 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
4、Z-2013)。 2008 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2008 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2008 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CQAZDE-2008)、 2008 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2008 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CQXSDE)、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CQPSDE-2008)、 200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CQFYDE-2008)等系列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大足财评( 2018 ) 37 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 2013 年国家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 2013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 2013】85 号 )和计量规则(渝建发【 2013】 83 号)规定,实行发包价清单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工程在施工建3 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 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实行总价包干。 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 详见大足财评 2018 82 号 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 4) 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
6、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合格的承包商 4.1 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1)本工程发包要 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保证金: 人民币: 9000(大写: 玖仟 元) ; (2)各承包商在 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 前 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 POS 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保证金,保证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保证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
7、验原件 ),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保证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 (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本项目发包文件第五章格式填写。 ( 3)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保证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
8、的承包商的保证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 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4)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 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 息报送管理
9、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查验原件 。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发包 日程安排及其他 5.1 本发包公告 于 2018年 2月 2 日起 在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
10、综合交易网 ( )和 重庆市大足区 城市管理 局信息网 (http:/ 。 5.2 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和 重庆市大足区 城市管理 局信息网 (http:/ 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 事宜。 5.3 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 2018 年 2 月 8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8年 2 月 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 2018 年 2月 8日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
11、予受理。 5.4 潜在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用递交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文件时,报名 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 300 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 随机抽取 承包商 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 中标人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前按中标价的 2.0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12、6.履约担保 (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后 10 日内按发包人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7.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工程完工 并经预 验收合格 、 工程决算和审计完成后 1 年内付清。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 8.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发包人、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名单,介
13、绍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 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5 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 3)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金提交承包商的名单上进行签字(即确认:潜在承包商递交抽取保证金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 号码)。 ( 4
1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 4 条“合格的承包商”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 6)发包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 3 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后由发包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发包人: 重庆市 大足区 玉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重庆市大足
15、区 玉龙镇 联系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 18 号 1 幢 15-1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人: 蒲 老师 联系电话: 17382325970 联系电话 : 17783067066 2018 年 2 月 2 日 2018 年 2 月 2 日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 人: 承包 人: 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8 年 2 月 15 日 7 签订日期: 2018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政府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玉龙镇 2018 年春节灯饰工程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
16、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 同文件: ( 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文件 ( 2)中标通知书 ( 3)本合同专用条款 (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 5)本合同通用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等) ( 8)工程量清单 ( 9)履约担保 ( 10)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玉龙镇 2018 年春节灯饰工程 工程地点: 大足区玉龙镇 工程规模: 承包范
17、围: 施工设计图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8 3. 合同价款 ( 1) 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正(¥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定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 。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发包人现场代表: 。 5. 工程质量符合: 。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 4 日历天。 (具体以发包人审批的时间为准,其分期、分部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必须满足区政府及发包人下达的工期目标。有节点工期的详见专用条款,可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 9.
18、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合同订立地点: 12. 本合同双方其他约定: / 发包人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 政府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公司所在地: 公司所在地: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9、直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示范文本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专用条款中约定事项按专用条款执行, 未明确部分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1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政府 1.1.2.3 承包人: 1.1.2.4 发包人现场代表: 1.1.2.5 承包人项目经理: 1.1.2.6 监理人: 1.1.2.7 总监理工程师: 1.1.2.9 设计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2 永久工程: 按本合同通用
20、条款 1.1.3.3 临时工程: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1.1.3.4 单位工程: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1.1.3.10 永久占地: / 1.1.3.11 临时占地: 由承包人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有,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 2 年 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文件 ( 2) 中标通知书 ( 3)本合同专用条款 (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 5)本合同通用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等) ( 8)工程量清单 ( 9)履约担保 ( 10)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双方同意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1.3 合同生效的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 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发 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前 十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两 套。 1.4.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除通用条款要求外,还包括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施工组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