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固腾幼儿园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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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 宝安区西乡街道 固腾 幼儿园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 西乡街道固腾 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固戍社区腾联路 21号 第三条 幼儿园 性质: 全日制 民办 幼儿园 第四条 办学宗旨 :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用现代化的教育理念指导实践,以“一切为了幼儿素质全面发展,一切为了幼儿家长的真心企盼”为服务宗旨,坚持保教结合的 原则,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以“爱”为魂,以“德”为本,以 “ 面向

2、世界,追求卓越,缔造未来” 为办园宗旨。 第五条 幼儿园是一所对 3 6 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机构。幼儿园 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实行 3 年制,办园规模为 13 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 执行 教育部门要求。 第七条 培养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实行保育和教育 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培养健康、好奇、探究、勇敢、自 信、具有初步责任意识的儿童。 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 九 条 本

3、单位的举办者是 深圳市固腾实业有限公司 、 曾瑞坤 。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 推荐理 事; (三) 有权查阅理 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 十 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人民币 300 万 元 。 出资者: 深圳市固腾实业有限公司、曾瑞坤 。 第十 一 条 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 办学层次 : 幼儿园教育 。 (二)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 2276 、学校建筑面积 2630。 (三) 办学形式:招收 3 6 岁学龄前儿童, 采用全日制教学。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 二 条 幼儿园 依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每届三年,理 事会是幼儿园

4、的决策机构。 第十 三 条 幼儿园 理 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 园 长、教 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 事应当具有五年 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 四 条 理 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 五 条 首届理事、理 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 理 事长的更换由理事会投票选举,全体理 事过半数通过。 更换理 事 由 理 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理 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 六 条 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理 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 七 条 理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 园 长; (二)修改 幼儿园

5、章程和制定 幼儿园 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 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 幼儿园 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 八 条 理 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理 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理 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 九 条 理事会设理 事长 1 名。 第 二十 条 理 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 理 事长 委托其他理 事 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 一 条 理 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 事会议; (二)监督和检查理 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 幼儿园

6、 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 幼儿园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 二 条 理事会实 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理 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 园 长; (二)修改 幼儿园 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 幼儿园 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六) 幼儿园 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第二十 三 条 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理 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 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

7、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 为出席理 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 四 条 出席理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理 事 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理 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 五 条 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 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 六 条 幼儿园 设 园 长 一 人, 园 长由理 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 七 条 园 长对理 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 ) 执行理 事会的决定; (二 )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 幼儿

8、园 规章制度; (三 ) 聘任和解聘 幼儿园 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 负责 幼儿园 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 八 条 园长 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 理 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 幼儿园 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 九 条 曾瑞坤 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 三十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 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 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

9、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幼儿园 资产与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 一 条 幼儿园 资产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幼儿园 办学资金人民币 300 万 元,由 深圳市固腾实业有限公司以实物形式出资人民币 270 万元、曾瑞坤 以 现金 形式出资 30 万元 。 (二)受赠财产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 二 条 幼儿园 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 幼儿园 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

10、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 三 条 幼儿园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幼儿 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 四 条 幼儿园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 五 条 幼儿园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 六 条 幼儿园 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

11、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 七 条 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 八 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 九 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 四十 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 一 条 办学结余是指 幼儿园 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

12、后的余额。 第四十 二 条 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 三 条 幼儿园 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 幼儿园 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 四 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理 事会依法决定, 经三分之二以上 理 事会 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 四十 五 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 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

13、后资产处理 第 四十 六 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 四十 七 条 本 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 四十 八 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 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 四十 九 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 则 第 五十 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 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章程,经 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于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 一 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 幼儿园 理 事会。 第五十 二 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 三 条 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 理 事会成员签名 及指模 : 深圳市宝安区 西乡街道固腾 幼儿园 二一四 年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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