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AQ3.1.2.10 一、 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 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 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 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边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 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 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 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 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 ,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 60W 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 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 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 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 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 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广州市建协建设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