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简介,1,内容,2,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起源及发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结算方式,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1997年,人行首次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年10月8日,人行公布最新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审单细则进入21世纪,得到市场的初步认可,多在同行系统内循环,即开证行、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该行的分支机构。,3,内容,定义,种类,特点,不可撤销、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只限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有效期和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付款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议付,国内信用证要点,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内容要点,有条件的付款承诺,5,名词解释,开证申请人是指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并承担支付信用证款项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受益人是指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买卖合同的卖方。信用证的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并承担审单付款义务的营业机构。信用证的通知行是指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通知书的营业机构。委托收款行是指按照信用证受益人委托,向信用证开证行办理委托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