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预算单位取消了银行存款账户,设立了零余额账户,规范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强化了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收支行为。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在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发现,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解决。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零余额账户是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预算单位在收到财政部门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可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单位的资金收付情况。年终零余额账户应无余额。但该局在近年审计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操作不规范,财政知识匮乏等问题,利用监管漏洞,通过零余额账户转移项目资金、大额频繁提取现金,造成财政资金脱离监管,形成公款私存、挪用资金等问题。(一)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不清零。在审计中有些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