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实证调查报告引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结合2xx年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的庭审中心主义,成都市两级法院于20xx年2月底推行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改革过程中,各项确保以庭审为中心的举措得到了充分展示,严格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要求亦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刑事庭审实质化而言,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直接作用在于将不具证据资格的证据排除在庭审之外,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言,刑事庭审实质化将更有效地促进其适用,发挥其价值。就非法证据排除来说,不论在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2012年被纳入刑事诉讼法典后有关其探讨的著述更为丰硕。在借鉴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调研报告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为背景,在展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对比分析成都市两级法院按照刑事庭审实质化要求进行示范开庭审理的210件案件以及改革前期随机抽取的210件案件素材,总结梳理该项改革下法官排除非法证据的特点和改革取得的成绩,同时剖析法官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存在顾虑的原因,最终从改革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