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司法局调研报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特別是在开发开放以来,农村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中,由于经济方面的因素,在群众中出现的攀比思想严重,导致各类矛盾的发生层出不穷,而且发生的矛盾形式多样化、群体纠纷多、问题复杂化、调处程度疑难化、当事人的情绪过激化,频繁的矛盾发生,影响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进程,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部门,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控制、调处这一重要职能。那么,面对矛盾纠纷复杂多样的新形势,司法所如何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更好地为四个文明建设履行好职能呢?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基层工作实践,从当前司法所的工作现状出发,对提高司法所实战能力提出四点建议。一、司法所发展现状1、工作力量不足多年来,基层司法所一直承担着司法行政基础工作以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多项工作,即:人民调解、大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