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和保存的调研 近年来,随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和积极不懈的探索,溧水区人民调解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人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年均化解纠纷3000余起,其中形成的含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卷宗2000余本。多年后,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将形成数以万计的人民调解卷宗,其保存期限、保存场所和销毁等,人民调解法等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且其现状亦不容乐观,需要我们不断积极探索,加以完善和规范。 一、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和保存的现状 人民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而形成的各种材料的集合,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申请书、当事人身份信息、授权委托书、调查笔录、调解笔录、相关证据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笔录等。如2013年,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调处形成卷宗67本、交调工作室调处形成卷宗1147本,诉调工作室调处形成卷宗200本,各镇调委会共调处形成卷宗300余本,各村调委会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