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交流材料“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力度空前,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反腐倡廉风暴”。从近期中纪委和地方各级查办的大案要案来看,有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有省部级、地厅级领导干部,有国企高管,也有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这些案件的查出,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拥护。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权力来约束权力,努力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目的。对此,笔者谈点粗浅认识:健全任免监督制度,形成“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治国就是治吏”。 干事创业,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从一定程度上讲,“用人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健全任免制度,真正将德才兼备、公正廉洁、执政为民的优秀干部任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切实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成“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一是坚持“任前查廉”。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任免干部问题上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受各方面因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