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心得交流材料(篇一)全面树立“人大意识”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所谓人大意识,是指一切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在人们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过程中,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依靠党的领导建立和发展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基本权益,实现人民个人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主观能动性。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求各级党委切实转变领导方式,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现代民主与法治密不可分,人大的崇高地位来源于法律在现代社会的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也要带头尊重和遵守宪法,带头接受宪法的监督。首先,党的一切决议、决定和指示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而应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党的行为应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其次,党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更不能代替人大工作。党对人大以及对国家的领导应以法律的途径实现,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循的东西,党应通过向人大提出建议的办法,由人大制定法律或作出决定,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全社会产生普遍约束力。党组织作出的决策、推荐的干部,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