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员先进事迹材料 xx,女,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读研究生,2003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延安市xx区法院工作,先后在xx区法院立案庭、青化砭法庭、审判监督庭、民一庭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多年来,她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并连年被xx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2013年3月,xx被中共延安市xx区委、区政府评为“2012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4年,她承办了各类民事案件近200件,2015年,xx的收结案更是高居xx区法院榜首。2015年7月,xx被延安市xx区人大任命为xx区法院审判员。锐意进取 砥砺前行 xx同志从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锐意进取,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与业务素质。2007年,xx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被xx区法院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独立承办案件。面对自己实践经验的匮乏,xx同志能够主动在实践中学习、总结积累经营,而且经常不耻下问,谦虚地向资深法官请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