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北京市顺义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文件 顺应急发 2008 1 号 北京市顺义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关于印发 顺义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七月 十 四 日 - 2 - 顺义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2008 年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分工 2.1 决策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3 应急指挥体系
2、及其职责 3 疫情预警 3.1 预警级别 3.2 预警的发布 3.3 预警响应 3.4 预警的取消 4 疫情分级 4.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I 级) 4.2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II 级) 4.3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III 级) - 3 - 4.4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级) 5 疫情报告与公布 5.1 疫情报告 5.2 疫情公布 6 疫情确认 7 应急响 应与响应结束 7.1 应急响应的原则 7.2 基本 响应 7.3 分级响应 7.4 响应 结束 8 善后恢复 8.1 总结与调查 评估 8.2 灾害补偿 8.3 恢复生产 9 保障 措施 9.1 资金保障 9.2 物资保障 9.3 技术
3、保障 9.4 人员保障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说明 10.2 预案实施 - 4 - 11 附件 1 顺义区 重大动物疫 情 应急指挥部 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 顺义区 重大动物疫 情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3 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名单 - 5 -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突发重 大动物疫情应急 处置 的基础 设施建设 ,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确保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 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 及时调动行政和技术资源,采取 应对 措施,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众身体
4、健康安全 。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北京市 突发重大动物疫 情应急预案 、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和顺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及相关规定, 结合本区实际情况, 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属地管理 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
5、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 6 - 1.3.2 快速反应 区、镇两级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响应机制和程序 ,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3.3 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施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置。 1.3.4 科学防治 进一步规范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检疫和监督等各项
6、工作,实现重大动物疫情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3.5 群防群控 加 强 防疫知识宣传, 普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防疫知识,提高养殖业从业者和广大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增强 全社会的防范意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本区行政区域内 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重大动物- 7 - 疫情的应急 处置 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分工 2.1决策领导机构 及其职责 顺义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是本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决策领导机构。领导全区重大动物
7、疫病疫情的 应急 控制工作,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 ,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和 重要决策。 总指挥由主管副区长担任 ,执行总指挥由区农委主任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 区委宣传 部、 区武装部、区发改委、区市政管委、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 财政局、市公安局 顺义分局、 市工商局 顺义分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 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区城管大队、 区政府督查室、 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 19 个镇和 6 个街道办事处 。 2.1.1 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 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委员会(以下简
8、称区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我区重大动物疫情统一指挥、处置扑灭及其善后处理的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 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区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 8 - ( 2)负责我区发生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 ( 3)负责分析总结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4)负责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 管理工作; ( 5)承办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及职责 ( 1)区
9、农委:负责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本区突发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 2)区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 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 用品等必备物资;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进行疫情初步诊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提出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负责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疫区 (点 )封锁、隔离、消毒、扑灭等措施,并参与实施; 监督和指导对疫区内动物予以扑杀,按规定标准对动物 尸体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污染物等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所及周边环境实施消毒; 组织实施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和监测。 ( 3) 区 发改委: 负责做好
10、疫情防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审核、建设项目审批和相关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工作。 - 9 - ( 4) 区 财政局: 负责保障免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 5) 市公安局顺义 分局: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 6) 区 交通局 : 负责把守进京路口(北务 检查站),协助动物检疫部门做好严禁疫区动物及其产品入境的工作。 负责 协调有关货运企业,完成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 ( 7) 区 卫生局: 负责对接触人群人畜共患病的监测、病原学检测、诊断、治疗、报告,突发人间疫情判定、预警和预防
11、控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隔离工作。 ( 8)区法制办: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 9)区监察局:监督检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 10)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市场监测 和对储备动物产品的管理,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负责商场、超市 、冷库等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其产品管理;负责协助驻站点的检疫监督部门做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 11) 市工商局 顺义分局 :依法负责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打击市场内违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 负责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 10 - ( 12) 区 城管大队:
12、负责依法对集贸市场外的非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进行打击。 ( 13) 区 林业局: 负责严密监视陆生野生动物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时立即通报动物防疫有关部门 , 并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做好有关疫情监测工作。 ( 14) 区 民政局:负责对疫点、疫区内的受灾群众及养殖场人员实施 生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 15) 区 水务局:负责做好区管 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 及周边地区水生野生动物的观测,发现异常时立即通报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并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有关疫病监测工作。 ( 16) 区 市政管委: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 17) 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 对 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 18)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和相关 职能 部门防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进行 督促、检查 。 ( 19)区委宣传部、广 电中心 : 负责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的管理, 加强舆论引导。 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知识的普及等。 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20) 区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有线、无线政务专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