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点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依法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权责边界,实现三者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国家治理纳入依法治国的法治轨道。国家治理体系以法制体系为基本规范基础与重要依托,决定国家治理能力的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点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依法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权责边界,实现三者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党的领导是依法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现有的治理资源,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党内民主、政府创新、人大监督、政协协商、区域合作、基层自治、社会管理以及市场体制,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多元化、多层次的治理体系中,党和政府依然是国家治理的中枢和核心力量,其内在机制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积极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推动市场、社会的自我治理与政府治理相互衔接,以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和多层治理体系的法治建构。党领导下的“治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