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同时也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反腐倡廉进行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开展,教育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弘扬清廉精神,培养清廉品质,从思想上筑起反腐防变的长城,是当前和今后司法行政系统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笔者结合*县司法局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谈点肤浅的看法。一、当前*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 *县司法局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普法办公室,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九个乡镇司法所。现有行政编制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员34人,行政人员29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1人,尚缺编1人。局机关21人(含1名工勤人员),乡镇司法所13人。科级以上干部8人,一般干部26人。党员23人,非党11人,女干部9人,少数民族干部28人。全县有执业律师5人,法律服务工作者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