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调研报告2012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工作会议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四级联动,陆续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部门或机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落实一系列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等制度,亲情会见、人格甄别、一站式询问被害人等针对未成年人特性的创新机制也逐步推广开来,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不断探索和努力,在实践中成效显著。鉴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凸显愈加重要的地位,从提升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工作成效的角度,笔者对通过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监督职能、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进行了思考。一、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现状虽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的落实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颇有成效。但受传统观念影响,各地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仍着重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诉讼监督,法律监督工作在诉讼以外的领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在“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中,工作内容也更多倾向于在涉案未成年人的管护帮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