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检机关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县级纪检机关派出(驻)机构(以下简称派出驻机构)承担着执纪审查、监督检查等职能,第一职能就是监督。能不能有效地防止形成反腐倡廉监督空白、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的“梗阻”现象,如何更好地提高派出(驻)机构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是一个亟待探讨的问题。 一、派出(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形成原因 (一)缺乏履行监督职责的规范化制度设计 1.派出(驻)机构监督的事项、重点、标准、措施不具体不明确,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措施。 2.派出(驻)机构参与监督的主要渠道不畅。首先是派出(驻)机构与管辖部门(单位)之间沟通联系还缺乏经常性、持久性、制度性。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不强。有的部门(单位)对自觉接受监督认识不到位,存在回避监督现象;有的部门(单位)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和局务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其次是派出(驻)机构获取监督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