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建议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笔者在审计中发现,教育费附加在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改进。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收不到位。教育费附加征收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征收率为3%,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征收“盲区”,地税部门未对个人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进行同步征收教育费附加,另外,由于部分单位隐瞒收入未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导致少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地税部门由于稽查工作不到位,造成漏征少征教育费附加。 二是管理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费附加预算的编制不规范、不科学,没有及时下拨专项资金,导致部分学校在收到拨款后当年无法实现支出,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资金长期滞留。由于部分项目工程招投标未完成、工程未竣工验收等原因,导致资金“睡大觉”,长时间滞留在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账上,阻碍了效益有效发挥;三是资金投向不合理。审计中发现,部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