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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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XZB20180829012 招标人: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督单位: 苍南县莒溪镇招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 29日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XZB20180829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苍南县莒

2、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已 由 苍南县莒溪镇 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投资约 12.7 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 水利工程 ,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 苍南县莒溪镇 上村村 。 2.2 质量 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 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

3、2014】 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项目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项目技术负责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他 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 年 8 月 30 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 预算书

4、 、图纸资料 等 ) ;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 采取传真方式或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或邮件的,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 0577-8288988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年 9月 7日 15:00,地点为 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4 楼 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 2018 年 9 月 4 日上午 12 时之前 。 5.4 答疑时间: 2018 年 9

5、月 4 日下午 17 时之前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3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女士 电 话: 0577-82889889, 13646773206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莒溪镇招投标中心 2018 年 8 月 29 日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苍南县莒溪

6、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苍南县莒溪镇 上村村 联系人: 董希君 电话: 1390666498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电商科技园 1703-1704 室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 0577-82889889, 13646773206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莒溪镇 上村村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及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 施工图范围内的 水利工程 等 , 具体以工程 预算书 及 施工

7、 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要求: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浙江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 ;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 ,安全员 1人

8、。 5、业绩要求: /。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5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 要求 : / 分包 金额要求 :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图纸等 时间: 2018 年 8 月 30 日 2018 年 9月 3日 在 http:/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

9、止时间 在 2018 年 9 月 4 日上午 12 时 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公司 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 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8 年 9 月 4 日 下午 17 时之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7 日 15:00 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 苍南县莒溪镇招投标中心 备案后,在 http:/ /答疑与补充”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 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3.1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 2.2.2 2.3.2 投标 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 2.2.3 3.3.1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6 - 3.4.1 投标保证金 金 额: 贰仟元整 形 式: 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 社 开户银行: 苍南农商银行桥墩支行莒溪分理处 账 号 : 2010 0008 5727 844 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 在本工程开标前( 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

11、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 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当天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办理此项手续,逾期办理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由业主 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或由业主盖章确认的汇账单及相关复印件。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2 近年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

12、提供 /年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 投标文件 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2、 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 壹 份。 3.7.5 装订 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

13、引水工程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7 -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4楼 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9月 7日 15:00 开标地点: 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4 楼 会议室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1、 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款的 5% 7.4 合同签订时间 中

14、标通知书发出 30日内,签订合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工程造价 本工程标底造价为人民币 126490 元; 本工程采用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 2018104号) ,本工程税金取值为 10%, 不得作为竞争 性费用 。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 提供由业主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或由业主盖章确认的汇账单及相关复印件。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 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应在递交

15、投标文件时交纳,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3、 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 提供开标截止前 6 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正常缴费 的社保证明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

16、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8 - 4、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 以调整。 5、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件精神,经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在本工程中约定:决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部分向本工程的中标单位收取 , 代理费为 3000 元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开标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其收取,费用按发改价格【 2011】 534号文件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

17、期结束后 30 天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担保。 6、 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苍南县莒溪镇上村村引水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 9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

18、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 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年

19、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 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 3个月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辖区内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 文。 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设计负责人等。 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定标前完成。 1.5 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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