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依法依规开好乡镇人大例会最近,笔者阅读了我们*区内一些地方人大网和一些地方人大刊物刊登的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文章,发现有的乡镇人大没有依法依规召开年度例会。例如没有按照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七条第八款的规定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工作报告,而是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报告,同时还存在会议时间太短,审议时间仓促等问题。笔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务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真正做到有权“不任性”,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好乡镇人大年度例会,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工作的正能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乡治镇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乡镇人大例会会前准备工作 (一)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具体研究筹备召集乡镇人大例会的有关事项及其工作方案,并报同级党委讨论确定。 (二)经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大会筹备工作班子,可以设立会务组、组宣组、议案组、总务组等会议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