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陕西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监督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流行,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 公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相关 法律、规章和卫生标准 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 系统 )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 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 集中空调 系统 的卫生监督 第四 条 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监督范围 (一)卫生管理档案; (二)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状况; (三)卫生监督监测。
2、 第五条 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 管理 档案 的卫生 监督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 (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四)卫生监测报告、卫生评价报告、卫生监督笔录及意见- 2 - 书等; (五)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六)集中空调 系统 故障、事故及特殊情况记录; (七)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应急预案。 第六条 集中空调 系统 设施设备的卫生 监督 (一)新风系统; (二)空气处 理设备; (三)空气输送设备; (四)空气分配设备; (五)开放式冷却塔; (六)防控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的应急设施设备。 第七条 新风系统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一
3、)现场 检查 新风口的设置情况,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等污染源,禁止从机房、楼道、吊顶等处吸取新风; (二)有新风机房的,现场 检查 新风机房清洁情况,禁止存放杂物; (三)现场 检查 新风管道和送风末端,新风管道应直接通向送风末端 , 通风系统使用时,新风阀门不应关闭 , 送风口应无堵塞; (四)现场 检查 新风口防护网、过滤器的 设置及其清洁状况; (五) 现场检查 集中空调 新 风系统运行 情况 。 第八条 空气处理设备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一)现场 检查 风机盘管(空调箱)内的冷凝水接水盘和排- 3 - 水管 。 冷凝水接水盘表面应无污物、无积水,排水管应保
4、持畅通,禁止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 (二)现场检查风机盘管系统(空调箱)连接风管内表面清洁情况,应无粘结物、碎屑等; (三)现场 检查 过滤器表面清洁情况,应无积尘和破损; (四)使用空气加湿装置的, 应 检查 加湿器蓄水槽水质更换记录,现场 检查 加湿器内有无杀菌装置及其工作状态。 第九条 空气输送设 备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现场应用专用仪器检查各类风管内部污染状况,应无积尘和各类异物,必要时可抽样监测。 (一)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此项工作应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符合附件 1 的相关要求; (二)操作规程应符合附件 2 的相关要求 。 第十条 空气分配设备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一)现场 检查
5、送风口、回风口和过滤网表面清洁情况,应无积尘与霉斑; (二)现场 检查 送风口、回风口的位置及分布,应设置合理,不应短路。 第十一条 开放式冷却塔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一)设置有开放式冷却塔的应远离公众通道,有消毒剂投入口,除雾 器应正常运转; (二)开放式冷却塔启用前应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三)检查冷却塔中冷却水消毒情况, 现场 检查 投加药剂 的种类、名称、剂量、投加时间等内容及记录 ; - 4 - (四)检查冷却塔水面、塔内表面和塔池底部的清洁情况,应无藻类、浮游生物、积垢和底泥等。 第十二条 防控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的应急设备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一)采用新风方式运行的,现场 检查
6、 回风应急关闭和新风装置情况,能够正常运行; (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现场 检查 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情况,能够正常运行; (三)配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 ,现场检查其运行情况,能够正常运行。 第三章 卫生学评价机构的卫生监督 第十三条 卫生学评价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 独立 的法人资格。 (二)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三)检测项目应当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 第十四条 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要求及卫生学评价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395-2012)的相关 规定 。 第十五条 卫生学评价机构的
7、专业技术能力由省级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负责 组织 考核, 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考核程序与要求见附件 3。 第四章 集中空调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专业机构完成。 - 5 -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基本要求 (一)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 独立 的法人资格。 (二) 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场地。 (三)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第十八条 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 、 专用清洗消毒设备及工作开展情况 , 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396-2012)的相关 规定 。
8、 第十九条 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省级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 负责 组织 考核 , 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考核程序与要求见附件 3。 第五章 卫生监督 第二十条 工作职责 (一)各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 、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监督工作, 制定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指导、督查与考核。 (二)指导被监督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投诉举报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四)承担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 - 6 - ( 五)承担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 与上报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 一 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含义 ( 一 ) 集 中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 总和 。 (二)集中空调系统清洗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cleani
10、ng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 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 积聚 的颗粒物、 微生物 。 (三)集中空调系统消毒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disinfecting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四)专用清洗消毒设备 special equipment fo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用于集中空调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 消毒剂
11、等的总称。 (五) 专业清洗机构 professional cleaning organization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第 二十二条 本规范 自 2014 年 4 月 11 日起 实施 ,有效期5 年 。 - 7 - 附件 1 集中空调空气 系统 输送设备卫生监督监测设备 (用品) 1 目的 为监督 检查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空气输送设备内部状况,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此项工作应配备以下卫生监督监测设备 (用品) 。 2 防护用品 2.1 防护隔离衣 ; 2.2 护目镜 ; 2.3 N95 等防尘口罩 ; 2.4 一次性防护手套 ; 3 卫生监督监测设备 3
12、.1 中央空调风管视频检测机器人 ; 3.2 中央空调风管定量检测机器人 ; 3.3 采样用密封袋 ; 3.4 便携式电子天平:精确度 0.0001g; 3.5 强光手电筒 ; 3.6 其它必要的采样工具 。 - 8 - 附件 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空气输送设备 卫生监督监测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空气输送设备的卫生监督行为,制定本规程。 2 适应范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系统 空气输送设备 。 3 操作流程 3.1 采样准备 3.1.1 检查机器人电源连接、控制台指令及运行是否正常; 3.1.2 检查采样盒安装情况及备件,检查采样盒刮板(刮板表面不得毛糙)及备
13、件; 3.1.3 将棉签于干燥器皿内 24小时后,放入密封袋,称量初重并标号备用; 3.1.4 便携式电子天平、一次性手套、毛刷等。 3.2 样品采集 3.2.1 样本数量 3.2.1.1 抽样比例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管系统总数量的 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系统,每类至少抽 1 套 ; - 9 - 3.2.1.2 每套应选择 2个 5个代表性部位(如 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 。 3.2.2 采样布点 3.2.2.1 宜选择主风管(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的下风方向,离风口 3 米以上处为宜; 3.2.2.2 宜选择风管内管道底部中间部位; 3.3 采样步骤 3.3.1 连接电源、开启
14、控制台开关、设备完成自检; 3.3.2 完成记录准备工作(如:采样时间、被采样单位、采样点位、编号等) ; 3.3.3 将机器人经 风管 管道开口 处 放入管道内,操作机器人运动到采样位置; 3.3.4 启动采样开关,机器人 完成 自动采样程序; 3.3.5 操作机器人运动到 风管 管道开口处,取出采样盒; 3.3.6 将采样盒中的样品精确取样; 3.3.7 使 用便携式天平现场称出样品终重,样品的终重减去其初重,得出所采样品的积尘重量。 4. 结果及反馈 4.1 每套系统根据每个采样点积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表面的积尘量; 4.2 每套系统取风管各个采样点积尘量的平均值,以 g/m2表示为风管清洁程度或污染程度的判定指标; 4.3 以笔录及意见书的形式, 将结果 现场反馈被监督单位。 - 10 - 5. 采样注意事项 5.1 监督员 采样 操作 应佩戴一次性手套 ; 5.2 机器人进 入风管 采样 时, 应避免竖直管道、大角度管道、细小支管、软连接等 处 ; 5.3 采样 点 应选择风管底部平整处,避免坡度、障碍物、边、角和接缝等部位; 5.4 机器人 对采样过程进行录像,并制作影像资料,监督与被监督单位各留存一份,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