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心建设和谐文明新校园”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宣扬身边学生、教职工等的感人事迹,在校园中弘扬正气,颂扬真情、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师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学会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爱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文明有爱的校园文化和精神家园,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发展迈向新的台阶。二、活动主题 倡树榜样,感动校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活动时间 *年1月8日*年1月20日四、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教职工或对校园发展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不限。五、参评条件(一)评选总方向 所推荐的人或事能给师生带来感动和心灵冲击,能推动学校进步和发展;或是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社会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特别突出、感人,对学生、教职工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二)具体要求1.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品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能成为学生励志学习的榜样; 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各项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面临各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