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和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xx人社秘xxxx号),现就我市化解行业过剩产能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分类有序施策,通过鼓励企业挖潜消化、发放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内部退养分流、组织岗位对接就业、落实扶持政策创业、提供援助服务托底,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好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任务(一)鼓励企业挖潜消化。1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开展“双创”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