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47号)和*年*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全县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保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