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xx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安环委办201724号)及x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蚌环委办201722号)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区“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整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整治范围本工作方案所指“小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和有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