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罗委*7号),结合我办(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区纪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准确把握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以明晰责任界限为重点,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关键,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推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社区网格管理和租赁管理)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为全面落实各阶段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全面落实党政班子主体责任办(局)各科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