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范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0163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府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有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促进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常态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 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遏制侵害、伤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到2020年,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数量明显减少。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各方责任1.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自觉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监护、教育职责不到位,造成重大伤害的,要依法追究监护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