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各股、室、处、所、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正廉洁,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办发201558号)要求,现对2015年案件评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着力解决对群众的态度问题、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二、工作目标主要评查上级机关交办案、领导批示交办案、当事人上访的公证案件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以及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评查的案件。评查案件应是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政法机关尚在处理、审理中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