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最美医生和最美护士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好人”主题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加快推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好人”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委办201718号),决定开展“*最美医生”“*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加强卫计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弘扬精湛的医术、高尚的医德和良好的医风为目标,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目的,紧紧围绕我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激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医疗卫生队伍,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医疗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二、评选名额本次计划评选表彰“*最美医生”和“*最美护士”各10名。评选范围为在*区局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医生(包括临床医生、医技岗位医生、公共卫生医生、乡村医生等)、护士。三、评选条件(一)基本要求1. *最美医生: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资格,在*区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