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长江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二 0一八年八月2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3 目 录 第一卷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二卷 5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 要求 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 一、投标函部分 58 二、资格审查资料 6
2、74 第一卷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 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已由渝教建函【 2018】 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江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 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江师范学院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 年度的不能提前预计、临时突发的小型装饰装修
3、、房屋维修改造、道路管网改造、供水供气、体育设施建设等零星维修项目( 5000 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项目)。 工程总投资约 60 万元。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完成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 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的全部内容。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市外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 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6 日 起,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6 ( http:/ 4.3 招标 文件每套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 106会议室( 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 16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师范学院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 16 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18996707110 代 理 机 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3-72218867 2018 年 8 月 6 日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名称: 长江师范学院 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 16 号 联系人:黄 老师 电话: 18996707110 1.1.2 招标代理
6、机构 代 理 机 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联 系 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3-72218867 1.1.3 项目名称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 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 1.1.4 建设地点 长江师范学院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完成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 2018 年度零星维修 项目(第二次)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7、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 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承诺投标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不得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等,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
8、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8 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区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涪陵区的投标活动。 注: 以上所要求的证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证书(或证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件)复印件的,投标申请 人必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9、 7 日 17:00 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以下邮箱: ,否则,将视为确认招标文件所列内容。(质疑问 题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2018 年 8 月 8 日 17:00 后 , 投标人 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下载。在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工作日 8:30-17:00),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 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 1.11 分包 口允许: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10、招标人招标期间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上所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 图纸、答疑、补遗、限价 、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 按 1.10.2 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人按 1.10.3 款规定的时间予以回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0 日 15:00(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
11、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上 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 长 江 师 范 学 院 校 园 网( http:/ 上 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招标人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
12、保持缄默的权力 ;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上 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 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 http:/ 上 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及 计算办法 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后的总价下浮比例的报价形
13、式(其中认质认价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规费、税金不下 浮 ) ,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和各种风险因素,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 1.本工程计价原则,竣工工程量按实计算 。 根据 ( 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 2.材料价格:执行 涪陵区 2018年 7月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信息价格 (不另计采购及保管费)。涪陵工程建筑材料信息价格中未有的材料价格,执行 2018年
14、7月份重庆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以上两种信息价格均未有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核定材料价格。 3.人工费价格:按涪陵区 2018年二季度土建、装饰、市政、安装、维修、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人工信息价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经校建处验收合格后,按渝建发201425 号文件的规定计算。 5.投标报价(投标下浮比例):投标人须参考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等10 的要求实行定额计价后的总价下浮比例的自主报价。该报价包含招标人给定的所有项目、工程数 量,以及和规范要求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
15、 运输费、试验费、检验费、劳动保险费、不可预见风险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及 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 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同时,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6、报价要求(费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根据自身情况按定额下浮,投标报价不下浮的为废标。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交款形式及要求:现金缴纳。 2、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仟元 整人民币( 5000.00 元) 3、交款时间:递交
16、投标文件时交款。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当日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 3.4.4 履约担保金交纳 时限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中标金额的 10%。否则,视为中 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口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 、 盖章 。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7.5 装订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 2) 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单独装订成册(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