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方案一、清理范围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对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产生直接影响或满足直接需求的外部服务行为进行清理规范。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结合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按照应进尽进、公平可及、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本通知确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及其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逐项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共同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办理地点、网上办理意见等,梳理后形成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基本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三)绘制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逐项明确办理程序、受理岗位、办理期限、相对人权利,下方应注明承办机构、服务电话和监督方式等。有法定程序的,按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便民原则设置流程,确保办理程序简化,群众一看就懂,方便群众按图索骥、实时跟踪、常态监督。(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