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5年,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围绕“强能力、重监管、守底线、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的现代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确保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一)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坚持“无事有事按有事对待,小事大事按大事考虑”,积极协助地方政府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在节假日、汛期和敏感时期,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构建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系统。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有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二)依法科学处置应对。各县(市)、试验区环保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对涉及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三)加大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