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x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三)适用范围xx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工作。(四)灾害分级森林火灾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监察局、县民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