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xx府发200425号)、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1.4 事件分级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见附表1)。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市级指挥机构2.1.1市应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