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全镇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二、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冯玉荣(镇 长)副组长:刘 俊(镇组织委员)成 员:徐晶(镇农业助理)、熊武川(镇政府办主任)、刘佑涛(镇财政所所长)、冯庆兵(镇食安办主任)、平锦宏(镇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