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激励单位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现结合单位实际,就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总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要求, 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强化对党员的硬性约束,着力破解党员日常管理难、作用发挥难、不合格认定难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岗位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做新时期*好党员,为实现“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对因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不列入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