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试行)(罗发201438号)要求,*乡和发达居委会被列为全县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工作的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为全县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积累有益经验,结合*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着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把协商民主的理念方法融入到基层领导执政、科学决策施政、社会治理创新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中,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全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健康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