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体系建设方案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改善全县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青政办*8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海东市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体系建设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目标任务以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